(一)主要职责
拟订本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相关配套制度措施,负责税务登记、欠退税等事项的管理,负责缓缴税款审批,贯彻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,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,综合协调私人出租房屋涉税事项,研究拟订账簿管理等制度, 承担市局服务基层、服务纳税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职责,贯彻落实“两个减负”工作要求,组织开展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工作。
(二)具体职责
1.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制发的税务登记管理相关政策、法规和规定,结合本系统实际,负责监督检查全系统有关税务登记管理的规章、制度的落实情况。
2.负责与工商、质监、国税等有关部门开展税务登记基本数据信息的共享工作。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,联合制定信息共享文件,统一管理流程,提出信息共享业务需求,部署落实信息共享后续管理工作。
3.配合完善我市税源管理建设,参与制定税源户迁移管理制度,与财政、工商、国税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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